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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关于 韩国社会贡献财团(GKL)奖学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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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奖学金名额及奖学金标准

    持续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直至其毕业为止的学费。城市与环境学院拟推荐4名学生(年级不限,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参与GKL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最终获奖同学每年奖励4200-19000元(根据不同专业实际学费金额确定)。
    二、 学院确定推荐人选标准(获奖条件)

    审核领域

    评分

    主要内容

    学习成绩

    40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5

    外语成绩

    20

    外语能力考核

    * 掌握2种以上外语,达到韩国语3级以上是加分项

    专业能力

    20

    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本学年学习成绩列专业前40%

    获奖情况及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

    15

    在各类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其他荣誉,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实践活动、志愿活动

    其他

    5

    推荐人意见及自我介绍评估

    (积极性、创意性、价值观,以及对韩国的理解程度和关心程度等)

    总分

    100

    *家庭贫困及弱势群体加5

    三、评定和奖励办法

    有意愿的同学将初步申请材料纸质版在2018年3月9日上午11:30前,交至城环学工办英杰349s,电子版发送至城环学工办公邮cues-xgb@vip.126.com,学院进行初步筛选后将推荐同学的材料提交给有关机构,最终由GKL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并确认最终资助名单。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初步申请材料:

    1.申请表 (点击:下载申请表)

    2.学习成绩证明(提交入学以来的所有成绩,不需要盖公章;本科新生还需提交高考成绩证明,不需要盖公章)

    3.获得的各种荣誉与奖励(奖状、证书等请提交复印件)

    4.其他与获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2) 获得学院推荐资格后,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的推荐信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仅新生提供)

    3.在学证明



    联系人:刘耕蒲 62758031


    城环学工办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