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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郑木芸与何淑敏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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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及城市与环境学院人才培养,更好地促进其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工作,何宗机先生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资设立“门徒平台郑木芸与何淑敏奖学金”。该奖学金旨在鼓励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在寻求全面发展的同时,热爱并从事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根据统一安排,学院决定启动2025年度郑木芸与何淑敏奖学金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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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人数与额度

本年度预计奖励0-5人(本科生、研究生合计),奖励额度均为5000/

三、申请条件

符合申请评审资格的候选人需同时满足以下四点要求:

1.城市与环境学院全日制在读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22023-2024学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

3.过去一年内(202441-2025331日)从事过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包括但不限于附件2中列出)的学习、工作或实践项目,热心公共服务。符合下述其中一项即可满足本点要求:

(1) 参与过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研究类课程

(2) 参与过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项目研究

(3) 发表过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学术论文

(4) 为文化遗产相关保护工作做出过积极贡献

4.往年已用于申报郑木芸与何淑敏奖学金的申请材料及研究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四、评审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即日起至2025515日(周四)17:00,有意愿且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及以下材料:

(1) 城市与环境学院郑木芸与何淑敏奖学金申请表

(2) 成绩证明(时间范围须与申请表内填写的一致)

(3) 各类支持证明文件(有效时间范围:202441-2025331日):项目类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或导师签署的证明文件,论文类材料提供电子版论文和发表/录用证明材料

(4) 申请材料请打包发送至cues-xgb@vip.126.com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文件提交后不可修改替换。邮件标题及压缩包需标明“2025年度郑木芸与何淑敏奖学金申请+姓名+年级+学号”。

2.申请资格审核。由学院学工办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参评资格

3.组织专家评审。由学院学工办组织统一评审,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产生初评名单

4.终审公示。确定初评名单后,由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评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学院学工办接受意见建议,并进行核查回复


联系人:杨 晨

电 话:62767731

邮 箱:cues-xgb@vip.126.com

城市与环境学院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58



附件1-郑木芸与何淑敏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遗产名录